第一条 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利用互联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侵犯国家、社会、集体和公民合法权益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第二条 学生必须按教学要求进行练习,不得进行与教学无关的操作,严禁一切人员玩游戏。
第三条 学生应在指定时间前来上机,进入机房必须经过机房管理人员的同意,并且不得携带与上课无关的物品。
第四条 学生上机按学号入座,未经任课教师允许,不得随意调换座位。
第五条 上课前,每位学生须检查自己机器硬件(显示器、鼠标、键盘、机箱)以及软件(系统启动、运行)的情况,如有硬件的缺失、损坏,软件运行不正常等情况都应立即向机房管理人员反映。
第六条 本次上机者人为导致设备损坏的,将按照《山东协和学院上机违纪处罚规定》和《山东协和学院机房设备损坏赔偿规定》进行相应的处分和赔偿。
第七条 上机时,注意纪律,严禁大声喧哗、玩游戏、看电影等。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更改机器软、硬件设置,不得随意修改、删除系统文件,不得擅自插拔或更换键盘、鼠标、显示器、主机等设备。
第八条 上机时,禁止通过计算机网络浏览、上传、下载、传播反动、迷信、淫秽、色情、邪教等有害信息。
第九条 完成实训内容后,应认真填写实验报告,如有问题及时向任课教师提出解决。
第十条 通过正常方式关闭机器,不得强制关机。
第十一条 下课后,主动把各项物品放回原处,不得任意携带机房内的物品。
第十二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网络信息中心。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