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相关决策部署,切实防范化解网络安全风险,促进绿色低碳发展,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全面排查与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
虚拟货币“挖矿”活动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大,对国民经济贡献度低,且衍生出网络安全、数据泄露、设备损耗等风险隐患,严重扰乱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管理秩序。各单位(部门)要深刻认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危害性,一旦发现相关行为,应立即停止网络接入,并报网络信息中心处置。
二、排查范围与重点
本次排查覆盖全校所有区域,包括但不限于各教学楼、实验楼、办公楼等。重点排查以下行为:
1.利用学校公共资源(电力、网络、服务器、办公电脑等)进行虚拟货币“挖矿”的行为;
2.个人电脑、服务器等终端设备因感染“挖矿”病毒而被动参与“挖矿”的行为;
3.私自搭建“矿机”,在校园内部进行规模性“挖矿”的行为;
4.利用校园网络带宽资源从事与“挖矿”相关的矿池连接、交易和转发等活动。
各单位(部门)对个人使用电脑和服务器开展一次安全自查,防范主机被“挖矿”木马控制进行虚拟货币“挖矿”。感染“挖矿”木马会导致主机CPU/GPU明显占用,持续消耗大量电力资源,系统运行速度变慢,无法通过重启解决问题。电脑和服务器应安装正版操作系统和应用软件,安装杀毒软件,定期检查CPU/GPU利用率和能耗情况,对已停止使用或已废弃的电脑和服务器进行关机、断网、断电。如发现电脑或服务器被挖矿木马控制且无法自行处理的,可与网络信息中心联系协助。
三、开展网络安全宣传教育
各单位(部门)需高度重视本次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排查整治工作,加强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压实网络安全责任制,提高网络安全防范意识及技能,及时发现和清理可能存在的病毒、木马和安全漏洞,避免本单位(部门)电脑或服务器成为“挖矿”的跳板和控制对象。
联系人:郭迎君 联系电话:0531-88795702
网络信息中心
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