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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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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第五届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2016-05-09 10:30:59 浏览4875次
各二级学院、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推进高校廉政文化建设和廉洁教育工作,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和中央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联合主办第五届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暨廉洁教育系列活动。根据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通知要求,学校拟组织师生围绕活动主题积极开展廉政文化作品创作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名额
    我校教职员工和在校学生均可参加。作品分表演艺术、书画摄影、艺术设计、网络新媒体4个大类。学校可推荐每类2项、共8项作品。
    二、重点承办单位
    1.书画摄影类作品由宣传处、基础部负责。
    2. 表演艺术类作品和艺术设计类作品由人文教育学院负责。
    3.参与全国大学生廉洁知识问答活动由学生处负责。
    除以上单位和部门外,各单位也可自行组织推荐作品,直接报宣传处。
    三、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部门将参评作品、报名表于6月20日前送至宣传处(办公楼一层,电话88795610),并将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发至电子邮箱xiehexuanchuan1@126.com。
    四、工作要求
    要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校园报刊、广播、网络以及微信等平台载体,推动活动形成声势。广泛发动师生积极参与。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五届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暨廉洁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摘要).doc
    附件2:第五届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作品报送要求.doc
 

山东协和学院
2016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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