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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发热患者“双测温两报告”管理的通告
 2020-02-23 11:52:49 浏览1570次
为进一步加强发热患者管理,消除疫情传播风险,确定在全市施行发热患者“双测温两报告”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市民居家、工作或外出,必须每日两次(上午、下午)测量体温,超过 37.3℃的必须如实报告,有单位的向单位报告,没有单位的向村居报告。
二、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含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写字楼、建设工地等)必须在庭院入口和单位内部两次测量体温,村居在出入口处对进入和外出人员测量体温,超过 37.3℃的,由单位或村居负责登记并向就近发热门诊报告,并引导发热患者自驾或联系 120 转运至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三、所有单位或个人必须严格遵守上述规定,严禁瞒报、漏报、迟报。违反本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济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 年 2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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