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0531-88795628
咨询邮箱:
xhxinlizixun@163.com
咨询地址:
郭店校区医护实验室三楼305室
当前位置: 主页 > 中心概况 > 工作职责
山东协和学院心理咨询中心工作计划
学生工作部 2023-02-22 00:00:00 浏览93次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要求和指示精神,在校领导的指导下,大力通过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心理健康状况调查、心理咨询等形式,不断加强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工作,发挥学生在自我教育、服务中的作用,帮助我校大学生树立心理健康意识,优化心理品质,
增强心理调适能力和社会生活的适应能力,预防和缓解心理问题,提高心理健康水平,促进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
       一、指导思想
       根据大学生心理特点和发展的规律,通过多种途径认真开展新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和指导,帮助学生认识心理健康的重要性,获取心理健康的初步知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升心理调适能力,树立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促进学生人格的健全发展,使学生能健康地学习和生活,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培养合格的应用型人才。
       二、工作思路
       1、面向全体学生,立足于学生发展性、预防性的心理健康教育,做到预防、疏导为主,干预、治疗为辅。
       2、认真开展宣传,不断普及心理健康知识,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和心理健康教育环境。
       3、寻找解决问题学生问题的途径和方法。掌握学生心理,捕捉学生的即时心态,抓住教育契机,促进师生的情感沟通,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原认知,达到问题行为的改变,学习习惯和行为规范的培养。
       4、密切与教务处、团委、二级学院联系,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很好地与学校的德育工作有机结合。
       5、认真细致地做好个别咨询与辅导工作,力求在个案上有突破。
       6、不断强化咨询室建设,争创优秀心理咨询中心。
       三、具体工作安排和措施
       1、开展心理普查,建档工作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体系建设的意见》(鲁教思字[2021]1号)精神,要求学校每学年至少开展 1 次面向全体学生的心理筛查。结合我校大学生的实际情况和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工作的迫切需要,9月中旬至10月上旬,对全校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测试和建档工作。
此项工作主要是采用瑞格心理测评平台,根据测试反馈的结果,心理咨询中心会将重点关注对象反馈给二级学院,由二级学院对重点关注对象进行排查,排查情况和结果会交由心理咨询中心。
       2、开学第一课,助力新生更好适应大学生活
       9月下旬,根据新生入校情况,会安排心理教师开展“开学第一课”心理讲座。讲座内容会根据新生在适应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在我校郭店校区、遥墙校区分别展开。
       3、邀请心理专家来校,助推学生心理健康发展
       10月上旬,对大一学生进行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普及培训活动。心理知识的普及和心理危机的干预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环节中十分重要,心理咨询中心会邀请山东省心理咨询专家泰祺来我校进行心理培训。
       4、依托大学生心理协会、班级心理委员,开展朋辈心理支持
       10月中旬,根据学校-二级学院-班级-宿舍四级预警防控体系,在班级内开展心理委员选拔,利用朋辈力量积极开展心理活动。10月中旬-11月上旬,对我校心理委员和心理协会成员进行培训,并对心理委员进行心理辅导技术的培训,积极利用朋辈力量进行心理健康自助互助。
       5、开展团体心理素质拓展活动
       11月下旬-12月下旬,心理咨询中心会以招募的形式,在我校“协和心理”微信公众号上招募心理爱好者,开展系列团体心理素质拓展活动,帮助学生增长心理健康知识,提升心理调适能力。目前,心理咨询中心开放的团体辅导主题包括:人际交往、情绪管理、恋爱成长、压力管理、自信心提升训练等。
       6、重点学生,采取每月汇报制
       每月进行一次二级学院重点关注学生情况汇总工作。二级学院对学生的实际了解,可以与心理咨询中心咨询师联系,对重点关注学生及时进行心理评估、心理测试及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四、常规工作
       1、多途径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
       通过院广播站、网络、板报、宣传栏、公众号等媒介广泛宣传心理健康、心理咨询知识,及时就大学生常见和关心的心理问题进行解答与指导,加强学生处网站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力度,及时更新网站相关内容。
       2、坚持心理咨询中心值班制度
       心理咨询中心是安排心理健康教师进行定时值班,每学期初都会安排出心理咨询中心值班表。心理咨询的预约和咨询的方式会发布相关的通知,通知到每位学生。在日常会组织心理咨询师进行相互督导、汇报工作,了解来参与心理咨询的学生状况,重点关注对象及时与二级学院取得联系,及时采取措施。对在心理咨询范围之外的学生,尤其是疑似患有严重心理或精神疾病的学生,及时与二级学院联系,由学生处、二级学院与该生家长联系,及时转介,到专业机构接受诊断和治疗。
       3、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科研、培训,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根据我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情况,心理咨询中心不断进行总结,对在咨询中心理问题识别与干预方法进行研究,形成相关科研材料,供同类兄弟院校借鉴。同时,根据上级要求不断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进行培训,提升我校心理咨询师的服务水平,以便更好的为学生做好心理服务工作。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济青路6277号(郭店校区)邮编:250109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临港街道温泉路5688号(遥墙校区)邮编:250107
版权所有©山东协和学院 鲁ICP备11018403号-1   鲁公网安备3701120200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