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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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协和学院合规审查与风险防控实施意见
法务办公室 2023-09-27 14:11:58 浏览1729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加强学校法治工作,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意见》《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山东协和学院依法治校实施方案》等,结合我校实际,就强化合规管理与风险防控,深入推进“法治协和”战略,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章程合规
       1.章程制定和修订主体合规。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15条规定,在学校设立之初,学校不具备法人资格,学校的原始章程由学校举办者制定并提供给审批部门。学校获得法人资格后,依法组建董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22条规定,修改章程为学校董事会的法定职权,只有董事会具备学校章程修订资格。
       2.章程生效要件合规。学校的原始章程需要在学校申请正式设立阶段提供给审批部门,审批部门在审批相关资格时同样包含着学校章程的核准,原始章程产生效力的法定条件是审批部门的核准。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章程修改后,学校章程生效必须符合三个条件:一是符合学校原始章程中已规定的修改和生效程序;二是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应当经三分之二的董事会成员同意方可生效;三是应当将章程向社会公示。修订章程应当事先公告,征求利益相关方意见;完成修订后,报审批机关备案或者核准。
       3.章程内容合规。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学校章程应当具备以下内容:学校的名称、住所、办学地点、法人属性;举办者的权利义务,以及举办者变更、权益转让的办法;办学宗旨、发展定位、层次类型、规模、形式;学校注册资金以及资产的来源、性质等;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和监督机构的产生方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学校党组织负责人或者代表进入学校决策机构和监督机构的程序;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学校内设机构的组成及职责;教职工、学生的权利义务以及权益保障机制。章程不能侵犯教职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学校自行终止的事由,剩余资产处置的办法与程序;章程修改程序。
       4.规章制度合规。以学校章程为核心,全面加强学校规章制度立、改、废、释工作。按照“六位一体制度体系”建设思路,查漏补缺,全方位、分门别类制定和构建董事会决策制度体系、党建制度体系、行政管理制度体系、学术治理制度体系、群团制度体系和部门制度体系,严格规范各类行为,科学管理学校人章财物。
       二、内部治理合规
       5.治理体系合规。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依法构建学校治理体系,该体系包括:法人治理体系,政治保证监督体系,学术治理体系,利益相关者权益保障体系。其中法人治理体系包括董事会决策体系,校长行政管理体系,监事会监督体系,教职工民主管理监督体系(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政治保证监督体系包括学校党委发挥政治保证作用参与学校重大事务决策制度建设,学校党委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设计;学术治理体系主要包括学术委员会各项工作制度建设;利益相关者权益保障体系包括教职工权益保障体系、学生权益保障体系、学校法人财产权保障体系、学校投资者利益保障机制。
       6.董事监事身份合规。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学校董事会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或者董事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学校董事会由五人以上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董事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
       三、教职工劳动关系合规
       7.教职工劳动关系的建立合规。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8.教职工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合规。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董事会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事项;《劳动合同法》另规定了劳动者工资标准的认定规则。教职工工资标准的认定应当符合学校法律制度和劳动法律制度的双重规制。 
       9.教职工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合规。学校与教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
四、学生管理合规
       10.学生管理事务合规。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健全相应的学生管理制度。
       11.学生思想教育合规。学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针,重视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思政课和课程思政建设,构建全环境育人体系。
       12.学籍管理合规。学校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学生注册登记制度,学生注册登记是学生取得合法学生身份的基本依据。学生注册登记不得违反国家学生注册登记管理规定。学校依法依规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包括学生的入学、转学、休学、复学、退学等手续的办理,以及学生的学籍档案的管理。
       13.学费收取与奖助学金合规。学校按照国家规定和招生简章规定的学生学费缴纳方式和标准收取学费,并设立奖助学金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奖助。
       14.学生行为规范管理合规。学校依法依规规定学生的行为规范,包括学生的纪律要求、考试作弊的处罚、违反校规校纪的处理等。 
       15.学生权益保障合规。学校依法依规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包括学生的人身安全、学习环境、就业指导等方面的保障。
       16.学生活动管理合规。学校依法依规组织和管理学生的各类活动,包括社团活动、学术活动、文体活动等。
       17.学生评价与考试管理合规。学校依法依规进行学生的评价和考试管理,包括考试安排、成绩评定、学业辅导等。
       18.学生处分与奖励合规。学校依法依规对违反学校规定的学生进行相应的处分,对表现优秀的学生进行奖励。
       五、交易合规
       19.市场交易行为合规。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合同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完善制度体系。
       20.合同的订立流程合规。学校建立统一合同审查登记管理办法,合同签订前,需要按照学校合同管理办法,分级分类对合同进行审核审批。
       21.关联交易合规。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规定,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不得与利益关联方进行交易。其他民办学校与利益关联方进行交易的,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允的原则,合理定价、规范决策,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学校利益和师生权益。学校建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以及利益关联方交易的信息披露制度。
       六、教育行政合规
       22.注册与备案合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注册和备案,包括进行工商注册、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等。
       23.招生与录取合规。招生与录取工作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包括招生计划的制定与公布、招生宣传的内容与方式、招生考试的组织与管理等。
       24.教学管理合规。教学管理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包括开设合法合规的教学项目、制定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组织教学评估与质量监控等。
       25.师资队伍建设合规。按照国家规定标准配备各类思政课教师、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和专业课教师,建立健全符合国家规定比例的师资队伍,包括招聘合格的教师、进行教师资格认定与管理、提供教师培训与发展等。建立健全师德师风规章制度体系和违反师德师风惩戒机制。
       26.财务管理合规。建立健全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财务报告的编制与公开、资金的使用与监督、财务审计、财务内控制度等,以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合规。
       27.教育质量保障合规。建立健全的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包括制定教学质量标准、开展教学评估与监控、建立教学质量监督与投诉处理机制等。
       七、知识产权管理合规
       28.知识产权保护合规。学校重视知识产权的管理与保护,确保学校的教学、科研和创新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29.知识产权政策制定合规。制定明确的知识产权政策,明确学校对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和保护原则,提高师生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建立健全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包括知识产权申请与管理流程、知识产权保护与维权机制等,确保知识产权的申请、管理和保护工作有序进行。
       30.知识产权审查与登记合规。对教师和学生的科研成果进行知识产权审查和登记,确保相关成果符合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为成果的保护提供法律依据。
       31.知识产权合作与转化合规。积极开展知识产权的合作与转化,与企业、科研机构等进行合作研究和技术转移,推动科研成果的产业化和商业化。
       32.知识产权维权与纠纷解决合规。建立知识产权维权与纠纷解决机制,及时处理涉及知识产权的纠纷和侵权行为,保护学校的知识产权合法权益。
       八、税务行政合规
       33.纳税登记合规。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及时办理纳税人登记,确保纳税人身份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34.税收申报与缴纳合规。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准确填写并及时申报各项税种的纳税申报表,按时缴纳应纳税款,确保纳税义务的履行。
       35.税务会计核算合规。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建立健全税务会计核算制度,准确记录和报告各项税务会计信息,确保税务会计的合规性。
       36.发票管理合规。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严格管理发票的开具、领用和使用,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37.税务备案与报告合规。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及时办理各项税务备案手续,并按要求报告相关税务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九、校园安全合规
       38.安全管理制度合规。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和管理流程,包括安全委员会的设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等。
       39.安全设施和装备合规。依法依规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装备,如灭火器、消防栓、安全出口指示标识等,确保校园的安全环境。
       40.安全巡查监控合规。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并可以安装监控设备对校园进行监控,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41.应急预案演练合规。制定应急预案,包括火灾、地震、突发事件等的应急处置措施,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师生的应急反应和自救能力。
       42.安全教育培训合规。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包括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网络安全等方面的知识普及,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养。
       43.安全事件处理合规。建立安全事件的处理和报告机制,及时处理和报告校园内发生的安全事件,保障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十、刑事风险控制
       44.刑事风险控制。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构建风险识别清单,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有效防范和应对刑事风险。
       45.学术不端风险控制。包括学术造假、抄袭、剽窃等行为,可能触犯刑法中的侵权罪、伪证罪等。
       46.财务违法风险防控。包括财务造假、虚假宣传、挪用资金等行为,可能触犯刑法中的诈骗罪、贪污罪等。
       47.职务犯罪风险防控。包括学校管理层或教职员工利用职务之便进行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等行为,可能触犯刑法中的贪污贿赂罪、滥用职权罪等。
       48.学生管理刑事风险防控。包括学生欺凌、虐待、侵犯他人人身权益等行为,可能触犯刑法中的故意伤害罪、侵犯人身权益罪等。
       49.安全领域刑事风险防控。包括火灾、校园暴力、性侵等安全事件,可能触犯刑法中的过失致人重伤罪、强奸罪等。
       50.网络犯罪刑事风险防控。包括网络诈骗、网络侵犯他人权益等行为,可能触犯刑法中的网络诈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