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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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协和学院关于开设“法治大讲堂”的实施方案
法务办公室 2023-09-27 14:42:28 浏览1488次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法治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意见》(教政法〔2020〕8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教法〔2021〕2号)等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全省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以及学校普法规划,开设“山东协和学院法治大讲堂”,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师生的法治观念,提升师生法治素养,培养具有良好法治精神和法治意识的新一代大学生。
       二、主要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广大师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广大师生法治意识,全面推进法治校园建设。
       (二)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准确把握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重点任务,深入推进依法办学、依法治校、依法治教,提升依法治校建设能力水平,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为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三)深入学习领会《民法典》的价值精神,增强师生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律意识,提升师生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四)深入学习《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切实维护举办者、教职工、受教育者合法权益,促进学校健康可持续发展。
       (五)深入学习新形势下民办教育政策,加强对学校管理的风险研判。
       三、工作安排
       “法治大讲堂”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贯彻全年,具体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1月4日至2月28日。
       成立山东协和学院“法治大讲堂”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宣传动员大会,全面发动,统筹部署。
       第二阶段:活动推进阶段,3月1日至11月30日。
       邀请校内外的法律咨询专家作法律知识专题讲座,组织研讨座谈,分批分层次组织领导干部、教职工以及学生参加法治教育培训。
       第三阶段:总结巩固阶段,12月1日至12月30日。
       各单位、各部门对“法治大讲堂”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落实情况认真自查总结,凝练经验。
       四、保障措施
       (一)坚持高点定位,引领法治教育新常态
       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依法治校的重要意义,把依法治理作为学校治理的基本理念和基本方式,融入、贯穿学校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把法治文化作为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把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健全工作规范当作强力抓手,全面提升法治宣传教育能力和水平,实现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法治文化引领、推动、保障学校改革与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有效提升师生法治素养
学校依法治校领导小组统筹“法治大讲堂”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法务办公室牵头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与监督,各单位、各部门负责具体安排部署、周密落实,结合单位职能与特色,组织开展法治教育微讲座、学后研讨等,要力戒形式主义,以扎实作风确保法治教育取得实际成效。
       (三)注重载体提升,扩大法治宣传品牌效应
各单位、各部门要及时总结“法治大讲堂”活动的典型经验做法,充分利用各种现代传媒和普法载体,全方位、多渠道集中宣传,提升师生知晓率、参与率,打造法治宣传品牌,提升教育活动影响力,形成推进法治教育的浓厚氛围,保障依法治校各项工作整体推进。
 
       附件:山东协和学院“法治大讲堂”配档表
 

  附件1:山东协和学院“法治大讲堂”配档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