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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协和学院关于开展2019年实验室开放立项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9-10-09 10:42:15 浏览2508次
各相关学院、实验中心与项目负责人:
为加强实验室开放立项项目的过程管理,保证项目按时完成和实验室开放质量,依据《山东协和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对2019年实验室开放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凡属于2019年山东协和学院实验室开放立项项目均在检查范围。(附件1)
二、检查内容及要求
1、项目进展情况
按项目计划要求进行及其进度安排,任何未能按原计划进度开展工作的,必须进行情况说明。
2、项目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若有能够反映项目进展的阶段性成果,包括阶段性研究报告、调查报告、已发表或撰写的相关论文、作品、获奖情况或专利申请等,一并提交。
三、检查形式:
1、各项目负责人要做好项目中期实施情况总结,认真填写《山东协和学院2019年实验室开放立项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2)。
2、各相关单位、实验中心对本单位项目负责人提交的中期检查报告进行审核,认真填写审核意见。
四、提交材料时间
项目负责人填写的《山东协和学院2019年实验室开放立项项目中期检查报告》纸质版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由相关学院、实验中心审核汇总后,于2019年10月15日前提交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电子版材料(每个项目文件命名为项目编号+项目负责人)以学院为单位发送到563651201@qq.com邮箱。联系人:方敏,电话13361015835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9年10月9日

附件2:山东协和学院2019年实验室开放立项项目中期检查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