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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协和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全校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12-03 13:42:28 浏览1577次

各单位、各部门:
    为加强学校资产管理工作,及时掌握各部门资产实物现状,优化资产配置,确保资产安全完整,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将于近期组织对学校资产进行清查,现就清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产清查的内容和范围
    1.清查内容
    本次资产清查将通过对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反映的实物资产实地盘点,账物核对后确定固定资产的盈亏情况,并针对核查后的资产对照资产管理系统落实到具体使用人,对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明确管理职责。
    2、清查范围
    本次清查是对全校资产的全面清查,要求各部门根据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系统数据,逐条在系统内开展自查工作,范围包括各处室、各学院及各实验中心的所有固定资产。
    二、资产清查的步骤及时间安排
    1.资产清查基准日
本次资产清查工作,以2021年11月30日账面数为清查基准数。
    2.资产自查阶段
    2021年12月3日至2021年12月15日为各部门自查阶段。自查结束后各部门将自查结果(见附件一、二、三、四)纸质版签字盖章后和电子版一同报送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纸质版遥墙校区交方敏老师、郭店校区交王青老师,电子版上报邮箱1069470557@qq.com)
    3、资产清查核查阶段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于2021年12月17日起对各部门自查结果进行审核、系统调整、现场抽查、检查。审核检查后随时向各部门反馈清查结果。
    三、工作要求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资产清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本次资产清查工作的有关要求,集中人力认真落实固定资产的清查,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自查工作,保证清查工作的覆盖面和深度。
    2.各部门要统筹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二级资产管理员要在本次清查工作中发挥好主导作用,利用好资产管理系统,结合本部门资产情况完善使用人签字确认与系统数据相符,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3.在清查过程中杜绝走形式、走过场,各部门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确保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