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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山东省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与服务平台”的通知
 2022-01-13 07:33:46 浏览1960次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信息化建设,提高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成效,根据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高校实验室易制毒化学品全程信息化管控工作的通知》(鲁禁毒字〔2020〕175号)要求,学校决定启用《山东省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与服务平台》。1月12日起,学校实验室使用的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普通试剂耗材等,必须通过《实验室安全管理与服务平台》购买,所有化学实验用品采购报账需附系统中打印结账单才可报销。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审批,确保化学实验用品在购买、保管、使用及危废处置等环节做到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等“四无一保”规定,确保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办理。
有化学实验用品购买需求的实验室需提交实验室成员的相关信息至学院管理人员处,经审核无误后由技术人员录入登陆权限(具体表格见附件1实验室成员信息收集单)。
各实验室可根据日常工作实践,针对不同商品类别(危险化学品、普通试剂耗材),推荐长期合作、资质齐全、信誉及销售业绩良好的供货商至平台技术服务人员处,汇总后的供应商推荐情况将统一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将通知上线,保证实验室各化学实验用品采购工作平稳进行。
平台安排技术人员实时服务,遇到问题工作时间可随时联系解决。
技术服务电话:18253208912
技术服务微信:18253208912
技术服务邮箱:ptkfywei@163.com
 
附件:
1.实验室成员信息采集单
2.实验室安全管理服务平台使用简介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1月12日 

 


附件1:实验室信息采集单1.docx
附件2:山东省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与服务平台使用简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