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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实验室开放立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11-20 15:08:31 浏览1077次

各二级学院、实验中心:
       根据《山东协和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鲁协院资字[2013]2号)和《关于申报2023年度实验室开放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2023年实验室开放立项项目已进入结题阶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实验室开放质量,现将实验室开放项目结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立项计划任务,在实验室开放综合管理系统上填写《山东协和学院大学生实验室开放项目验收报告》和整理开放成果材料(论文、研究报告、获奖证书、作品等),并组织指导学生填写《山东协和学院大学生实验室开放项目实验报告》。
        二、二级学院、实验中心组织本单位实验室开放项目结题初审工作,重点审查上报材料规范性和开放项目的完成情况及效果,提出初审意见。
        三、学校根据相关材料和单位初审意见,组织专家进行验收,统一发文公布项目结题验收结果。
        四、实验室开放项目验收合格后,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验耗材、论文版面、专利申请、设备维修、交通和通讯费等严格按照财务要求进行报销。
        请相关部门和项目负责人认真对待,务必于11月30日前完成项目验收报告、开放成果材料和项目实验报告初审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系统填报说明详见附件1、附件2,填报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资产处方老师;联系电话:13361015835。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11月20日



附件1:教师验收报告系统填写说明.docx
附件2:学生实验报告系统填写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