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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24 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05-21 10:33:25 浏览968次

各二级学院、实验中心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为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确保学校实验教学有序运行,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鲁教科函〔2024〕22号)精神,现就做好2024年度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 提高政治站位。各二级学院、实验中心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各二级学院、实验中心要加强指导和统筹,落实好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认真组织实验室安全检查和后续督促整改工作。

2. 强化责任落实。各二级学院、实验中心要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对照文件要求逐条落实,做到责任到人到岗。

3. 完善分级分类管理。学习并贯彻落实《山东协和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完善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体系,各二级学院、实验中心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应全面负责本单位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工作,对于未开展风险评估或新改造的实验室,参照新标准抓紧落实安全风险评估。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做好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科研环境。

4. 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要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对进入实验室人员,尤其是对初次进入或长时间未进入实验室的生做好准入培训,并强化进入实验室的人员进行操作工艺、设备使用、试剂或气体等标准的操作规程培训和评估。教师要对可能造成人身安全的实验环节做好把控,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发生。

5.加强安全防护与应急保障。实验室要针对危险源情况,配备必要的安全物资和防护装备,确保能够有效应对突发事件,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

、工作安排

请各二级学院、实验中心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检查完成后形成安全自查自纠报告(模板见附件)

1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阶段2024年521-5月28日)

二级学院、实验中心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见附件1),开展对全单位各类实验室与危险源检查,全面排查并摸清底数

二级学院、实验中心应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要求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请于5月29日前,将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2024年)(附件2)、《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2024年)》(附件3)、《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4年)》(附件4)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xhzcc@sdxhehe.edu.cn,签字盖章纸质版材料送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学校检查阶段(20245月29-530日)

学校组织专家对二级学院、实验中心进行现场检查并针对隐患情况下发整改通知单,相关单位要逐条整改落实,形成现场整改报告。

3、整改阶段(202461日-9月20日

二级学院、实验中心针对各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完成全部整改工作。

三、材料报送

              请于5月29日前,将《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2024年)(附件2)、《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2024年)(附件3)、《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4年)(附件4)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xhzcc@sdxhehe.edu.cn,纸质版签字盖章材料送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5月21日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docx
附件2: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2024年).doc
附件3: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2024).xlsx
附件4: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4年).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