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监测
  质量报告
通知公告
01-14
12-05
11-14
11-14
浏览更多...
质量监测 主页 > 质保体系 > 质量监测  
山东协和学院关于开展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4年数据更新采集工作的通知
质量评估中心 2024-10-11 11:07:33 浏览862次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4年数据更新采集工作的通知》精神,全面做好学校2024年数据更新采集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0月10日-11月20日
      二、工作任务
      本次数据采集包括学校基本信息、学校基本条件、教职工信息、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学生信息、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及特色专业表格(师范类专业情况、医学专业情况、工科类专业情况、来华留学质量监测、专科师范类专业情况)等8大类,共计126张数据表单。具体工作任务及分工详见附件1、2。
      三、工作进程
      本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分为数据采集、数据完善、数据提交三个阶段,采取分散采集和集中审核两种形式。
      1.第一阶段:10月14日-10月31日,数据采集。
      (1)10月14日-10月23日,完成基础数据(9个表单)的信息采集,并导入系统。
      (2)10月24日-10月31日,完成基础数据(9个表单)以外的其他数据信息采集。
      2.第二阶段:11月1日-11月17日,数据审核完善。
      (1)11月1日-11月5日,第一轮数据审核。
      请校领导、专家进行第一轮数据信息审核。
      (2)11月6日-11月10日,第二次数据完善。
      根据审核意见进行第二次数据信息修改完善。
      (3)11月11日-11月13日,第二轮数据审核。
      请校领导、专家进行第二轮数据信息审核。
      (4)11月14日-11月17日,第三次数据完善。
      根据第二轮审核意见进行第三次数据信息修改完善。
      (5)11月18日-19日,第三轮数据审核。
      请校领导、专家进行第三轮数据信息审核后,各职能部门进一步优化定稿。
      3.第三阶段:11月20日前,数据提交。
      完成本年度数据采集工作,并提交至教育部评估中心。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次填报的数据,教育部将作为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等工作的重要评价依据。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选派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同志负责数据采集工作,每个部门确定一名数据采集联络员(原则上不改变原有联络员),于10月12日下班前将负责人与联系人信息表(附件3)电子版报送质量评估中心;落实一把手责任制,严格把关各项采集数据,并进行全面审核,确保工作扎实开展。
      2.紧扣标准,吃透内涵。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数据填报指南、审核评估指标体系定量释义及计算方法(附件4),准确理解指标内涵及报送要求,兼顾近三年数据分析现状,精准填报各项数据,确保填报数据客观、准确、科学、一致。
      高效协同、严格审核。数据采集涉及多个单位的,应加强合作,密切配合,确保数据统一。数据采集协助单位要按照责任单位的要求完成数据采集,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数据采集责任单位,由责任单位汇总整理并由分管领导审阅同意后上传数据平台。
      4.及时报送、保质保量。各单位、各部门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报送数据,且所有数据材料要求报送电子版(统一使用教育部提供的模板数据表)和纸质版,并确保两个版本数据的一致性,每一张表格上注明填表单位、填表时间、填表人、负责人,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送质量评估中心备案。
      联系人:李惠泽
      联系电话:88795715(内线5715)、17864185339。
      电子邮箱:xhzlpgzx@126.com
      材料报送地点:郭店校区综合楼-1 318室。

      附件:1.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
                2.山东协和学院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填报分工
                3.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填报负责人及联系人信息表
                4.审核评估指标体系定量指标释义及计算方法

山东协和学院
2024年10月10日



附件1:附件1: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docx
附件2:附件2:山东协和学院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填报分工.docx
附件3:附件3: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填报负责人及联系人信息表.docx
附件4:附件4:审核评估指标体系定量指标释义及计算方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