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充分发挥勤工助学育人功能,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山东协和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政学〔2016〕7号)规定,经各部门岗位申请、学生工作处审核、校领导审批,现将2025年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情况予以发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2025年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情况见附件1。
二、聘用要求
2025年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聘用实行双向选择。同等条件下,用工部门应优先聘用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1.各二级学院做好宣传,动员学生根据发布的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情况,结合自己的实际填写《山东协和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应聘申请表》(附件2),并于2025年6月16日前将申请表电子版发送到用工部门联系人的邮箱。
2.用工部门应在6月20日前决定聘用学生人选并通知被聘用学生本人,同时在决定聘用学生的申请表上签署聘用意见并加盖本部门公章后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培训管理,强化育人工作
用工部门要树立全员育人、资助育人的理念,做好勤工助学学生的教育和管理。为学生提供锻炼和提高的平台及环境,使学生在参加勤工助学工作中提高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对受聘学生进行统一的岗前培训,做好日常指导、培养培训及考核工作。
(二)履行岗位职责,保障学生权益
用工部门要切实发挥勤工助学学生在学校管理和服务工作的辅助作用,合理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工作,避免学生因参加勤工助学而影响学习。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有毒、有害和危险的生产作业以及超过学生身体承受能力、有碍学生健康的劳动。
(三)珍惜工作机会,遵守工作纪律
勤工助学学生要珍惜勤工助学机会,服从用工部门管理,保质保量完成所属岗位工作任务,在参与学校管理和服务工作中得到应有的锻炼。
四、报送材料
《山东协和学院勤工助学学生考勤表》(附件3)、《山东协和学院勤工助学学生补助发放统计表》(附件4),用工部门应于当月28日前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人:吕珊珊,联系电话:15863179823。
学生工作处
2025年6月10日
附件1:附件1:2025年校内勤工助学岗设置情况一览表.xlsx
附件2:附件2:山东协和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应聘申请表.doc
附件3:附件3:山东协和学院勤工助学学生考勤表.xls
附件4:附件4:山东协和学院勤工助学学生补助发放统计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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