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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东协和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三八”节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2024-02-29 17:12:20 浏览1457次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宣传、表彰在推进学校发展中做出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优秀妇女典型,进一步凝聚巾帼力量,根据党委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的意见,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构建荣誉体系,实施“榜样星光”工程,经研究,决定在2024年“三八”国际妇女节期间,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奖项
1.“三八”红旗集体。
2.“三八”红旗手。
二、评选名额
“三八”红旗集体3个,“三八”红旗手原则上按女教职工5%比例分配名额(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三、评选条件
(一)“三八”红旗集体
1.单位女性成员占60%以上、领导班子中至少有一名女性。
2.勤奋敬业,积极向上,本职工作中成绩突出。
3.遵章守纪,办事规范,服务热情。
4.团结和谐,维护集体,有良好的团队精神。
(二)“三八”红旗手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认真学习政治和专业理论,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
3.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恪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自身形象好。
4.克己奉公、乐于助人,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5.忠于职守、勤奋敬业、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在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
6.在学校工作满两年(含两年)以上的女教职工。
四、评选程序及要求
1.根据分配的推荐名额,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教职工投票,而后召开党组织会议,吸收工会分会成员参加,依据投票结果进行综合衡量,确定推荐人选。
2.在教学科研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优先推荐,在一线工作的推荐人选应占多数。
3.各党总支可以上报包括本单位在内的2个“三八”红旗集体推荐对象,学校工会组织各工会分会主席投票确定,将选举结果报校党委审批。
4.请各单位于3月5日前,将推荐表(见附件2、3)一式三份,报送校工会办公室。
联系人∶周老师,电话∶15339965557。
附件:
1.“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名额分配表
2.“三八”红旗集体申报表
3.“三八”红旗手推荐表
 
中共山东协和学院委员会
2024年2月29日


    附件1:“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2:“三八”红旗集体申报表.docx
    附件3:“三八”红旗手推荐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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