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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通知
教师发展中心 2017-01-03 14:35:02 浏览2192次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调动教师教学工作的积极性,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时间

201714日—201719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

各二级学院(部)成立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小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1人,成员3-5人。负责组织实施本学院(部)的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

三、评价材料

各二级学院(部)对每位教师的评价材料应包括本年度学生评价、督导评价、领导评价、同行评价四个方面,其原始材料附在每个人的评价汇总表后面。

督导评价、领导评价、同行评价按照督导听课安排(详见附表)时间同时进行。专职教师准备3-5分钟的说课,督导、各教学单位领导、教师代表根据教师的说课情况填写《山东协和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各项评价指标按照权重系数进行折算,汇总每位教师最终得分。

四、评价结果

评价结束后,结合教师实际教学效果,确定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其中优秀等级不超过本学院(部)专职教师总数的10%,不合格等级的评定请参照教师实际教学效果和本通知第五条执行。各二级学院(部)需将《山东协和学院2016年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汇总表》、《山东协和学院2016年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山东协和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经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于201719日前交至教师发展中心。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在本次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中不能定为合格及以上等级。

1.Ⅰ级教学事故2次及以上;Ⅱ级教学事故3次及以上 ;Ⅲ级教学事故4次及以上者。

2.严重违反学院规章制度者。

3.不能胜任学院安排的教育教学工作者。

附件:

1.山东协和学院2016年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汇总表

2.山东协和学院2016年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

3.山东协和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

 

教师发展中心

                             201713

 


  附件1:附件1:2016年度课堂质量评价结果汇总表.xls
  附件2:附件2:2016年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doc
  附件3:附件3: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