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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协和学院2016年新聘教职工岗前培训方案
教师发展中心 2017-08-13 09:14:54 浏览3689次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使新聘教职工充分了解学校的办学历史、发展规划及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具体要求,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不断提高自身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尽快适应岗位要求,掌握教育教学理论及技能,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我校2016年新聘教职工。 

三、培训时间

集中培训:2016年8月13—14日

分散培训:2016年8月15—19日

四、培训地点

新图书馆一楼报告厅

五、培训形式、内容及要求

(一)采取集中培训与相关部门、单位分散培训相结合的形式,具体安排详见《2016年度新聘教职工岗前培训日程表》。

(二)集中培训:由人事处具体组织实施,以专题讲座的形式为主,重点围绕师德修养、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校史校情了解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等内容进行。

(三)分散培训:新聘专职教师由教务处牵头所在院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重点培训师德师风、教育教学能力、教学管理制度及规范、精品课程建设、科研能力等;新聘辅导员和全体辅导员由学生处负责组织,重点学习班级管理方法、提高班级管理能力及做好学生工作方式、方法的培训等;新聘行政人员由人事处负责组织,重点培训行政管理工作的基本素质和工作方法。具体培训的时间、形式由各牵头部门自定。

(四)参与分散培训的相关部门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好培训方案及时间安排,并于8月15前发送电子版至xieherssz@126.com。方案的制定应有明确的培训目标、科学的培训方法,为新教职工尽快适应岗位需要起到引领、启发与示范的作用。

六、总体要求

1、新聘教职工要正确认识培训的重要性,从思想和行动上保持同学院的高度一致,积极配合培训;

2、参加培训的教职工应全程参与培训工作,自觉遵守纪律和相关规划,认真听课,并做好记录;

3、参加培训的教职工应按培训要求完成各项培训任务,并提交学习心得及个人职业生涯规划。

七、培训考核

1、培训期间除正常的指纹考勤外并同时采取点名考勤制度;

2、新员工培训结束后及时上交听课笔记、考勤记录、参加培训的心得体会(手写)及个人职业生涯规划等材料,(分散培训结束后的心得体会于一周内以部门为单位上交),以上材料由人事处备案并列入试用期考核。

 
   教师发展中心
    2016年8月12日


  附件1:2016年度新聘教职工岗前培训日程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