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堂教学是教学的基本形式,提高教学质量是学校生存发展的根本,教案是教学活动中极其重要的环节,写好教案是保障课堂教学质量的基本条件。为进一步规范教案创作,提高教案质量,加强教学管理,深化课堂教学改革,进而全面提高我院的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实事求是,解放思想,公平竞争,鼓励创新。通过优秀教案评选促进教学质量提高,加快我校发展。
二、评选范围
我校专任教师必须参加优秀教案评选,兼任教师按自愿原则参加评选。
三、评选方法
(一)每学年评选一次,具体评选时间视具体情况而定。
(二)评选小组成员认真阅读每一份参加评选的教案,并实事求是的根据评分标准给出分数(百分制)。
(三)各位参评的教师首先要针对自己的教案,填写《优秀教案评选申报书》(见附件1),写出自我评价。
(四)各参评教案评出全院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所占比例分别不超过参评教师人数的5%、15%和20%)。
(五)优秀教案的评选按照《优秀教案评选标准》(见附件2)要求进行。
四、评选程序
(一)学校聘请相关专家、领导成立优秀教案评审委员会,各二级学院(部)分别成立评选小组。
(二)优秀教案的评选采用教师本人申请,各二级学院(部)推荐和学院综合评审的步骤进行。
(三)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填写《优秀教案评选申报书》(见附件二),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各二级学院(部)评选小组根据学校下发的《优秀教案评选标准》开展评选,并结合给定评选比例评选出推荐人选。
(四)各评选小组将推荐人选报送教师发展中心,教师发展中心对各评选小组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五)学院优秀教案评审专家组对复审合格的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考察,评选出校级优秀教案。
(六)评选结果报请院长办公会批准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周,无异议后生效,正式下文。
五、评选等级及奖励办法
(一)评选等级分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参与奖。
(二)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名誉奖励为主的原则,对获得优秀教案评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参与奖的教师进行表彰,由学校颁发证书和一次性奖金,奖金数额由学校根据每年的实际情况确定。
(三)学校将组织全校教师对获奖教案进行观摩、学习。使教师学有榜样,追有目标,以提高全校教师的整体教学水平。
(四)对获得教案评选奖项的教师,学校将在职务聘任、工资待遇等方面给予直接挂钩。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附件:1.优秀教案评选申报书
2.优秀教案评选标准
教师发展中心
2016年9月8日 附件1:附件1.docx 附件2:附件2.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