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九届省级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评选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21〕32号),学校开展了2021年第九届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评选工作。经专家组评审,遴选出拟推荐成果(本科)8项,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日期为2021年12月6日—12月10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对拟推荐成果提出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否则恕不受理。
联系人:杨霄雯
公示电话:81307048
附件:第九届省级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推荐成果汇总表
教务处
2021年12月5日
第九届省级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推荐成果汇总表
写实性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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