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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科工作职责
教务处 2015-10-18 15:03:39 浏览19789次

一、负责草拟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具体办法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起草学科专业、课程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组织各级各类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申报、评选、立项、检查、验收等管理以及项目经费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起草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指导意见,组织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及执行工作。

五、负责组织新上专业的申报工作;负责组织特色专业的论证、申报和建设工作。

六、负责课程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课程建设,负责组织微课、慕课、精品资源共享课等课程培育、建设、评选工作;负责课程信息化建设;监督、检查各类课程建设的实施情况并做好经验总结。

七、负责组织期初、期中、期末教学运行情况检查,提出改进意见及措施;组织开展学生评教、教师评学的检查、监督、评价等工作;负责学生信息员队伍建设,组织学生信息员进行教学信息反馈及学生信息员评优工作。

八、负责起草专业人才培养状况年度报告、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九、负责本科室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的拟定工作。

十、负责本科室文件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十一、做好处室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