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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校级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暨省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23-04-07 14:35:43 浏览615次
各二级学院(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教高〔2020〕3号)、《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教高字〔2021〕4号)和《全面推进“大思政课”建设的工作方案》(教社科〔2022〕3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提升我校课程思政建设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山东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校级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暨省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主要包括课程思政教学改革、课程思政评价体系、课程思政教师队伍建设、课程思政一体化建设、课程思政实践基地建设等。
二、立项条件
1.有扎实的探索和实践基础,论证充分、切实可行,申报单位具备按计划开展研究的基本条件。
2.项目选题应符合立项范围要求。
3.项目主持人限1人,须为学校在职教师(不含兼职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近3学年(2020年1月-2023年1月)每学年面向本校本科学生至少讲授一门课程,不受讲授科目、职称与教学年限限制。项目主要参与者原则上不超过10人(含项目主持人)。项目成员参与申报项目不超过2项。
三、立项数量
2023年全校计划立项校级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研究项目20项。本次申报实行限额申报,根据各单位专任教师数确定申报名额。具体见附件1。
四、立项程序
(一)项目申报。项目申报由项目主持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择优推荐参加校级评审。各单位推荐的项目按项目质量分别排序。各项目主持人填写《2023年山东协和学院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2)。
(二)形式审查。教务处组织专人对各单位推荐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存在选题不符、重复申报、思路不清、内容简薄、版式混乱等问题的项目,不提交专家和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
(三)项目评审。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并召开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会议进行审议,确定校级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
(四)公示及上报:对遴选推荐入围的项目,学校进行校内公示。学校对校内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择优组织上报。
五、材料提交
1.《2023年山东协和学院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电子版),命名规则:推荐顺序+项目名称-主持人姓名。
2.《山东协和学院2023年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电子版+签字盖章PDF扫描件)
以上材料请于2023年4月19日前以部门为单位报教务处。
联系人:杨霄雯,QQ:757296198。
山东协和学院
2023年4月7日

   附件1:附件1 2023年校级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研究项申报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2:附件2:2023年山东协和学院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docx
   附件3:附件3:山东协和学院2023年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