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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各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23-12-05 16:33:41 浏览238次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展,切实加强教改项目的过程管理,提高研究质量,根据《山东协和学院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实际,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级、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年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一)项目范围
      省级、校级教学改革研究在研项目(见附件1)。
      (二)时间范围
      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
      二、检查内容
      (一)项目进展情况
      包括本阶段所做工作(与申报书中内容保持一致):研究计划执行情况,未按计划完成的研究内容及原因等;取得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包括成果名称、成果形式、发表时间、发表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引用、转载或获奖情况,取得效益等。分项列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包括项目研究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特别是影响计划完成的主要原因,以及针对存在问题拟采取的解决措施及有关建议。
      (三)经费使用情况
      已有经费的使用情况(与报销保持一致)。
      三、检查方式 
      (一)本次教改项目年度检查由各单位按学校要求自行组织,在各单位完成检查后,由教务处对教改项目进行复核;
      (二)各单位应成立教改项目年度检查专家组,专家组组长原则上由各院部负责人担任,成员应至少包含3名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
      四、检查程序及进度安排
      (一)材料准备(12.5-12.18)
      各项目负责人认真总结项目阶段进展情况,填写《项目年度进展报告》(附件2)、《项目年度研究成果汇总表》(附件3),并提供支撑材料。项目阶段进展材料提交所在单位。
      (二)单位自查(12.19-12.27)
      各单位组织检查评审工作会议,检查内容主要包括项目进展情况及取得的阶段性研究成果、研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等。
专家组对项目研究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给出项目检查结论。年度检查过程材料由各单位保留存档。
      (三)提交结论(12.28-12.30)
项目检查结束后,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整理并填写《年度检查结果汇总表》(见附件4),项目检查结论分为“符合进度”、“不符合进度”和“建议中止”三类。
      (四)材料报送(12月31日前)
      各单位汇总附件2-4,签字盖章后,将电子版、PDF扫描件发送至邮箱532373621@qq.com。
      省级教改项目另须提交附件2纸质材料一式两份至教务处。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教改项目年度检查工作,注重质量,严格管理,对完成效果不达要求的项目要中止其任务,全面了解各项目进展,充分发现存在的问题,积极寻找对策,确保各项目高质量完成预期目标。
      (二)项目检查结论为“不符合进度”,学校复核无误的,聘期无在研分或酌情扣分。本年度未完成计划进度,提交延期申请的项目,聘期无在研分。
      (三)项目检查结论为“建议中止”、学校复核无误的,及无故不进行年度检查的,将对该项目予以终止,在以后立项申请时将不予支持。
      (四)教务处将对项目进度进行复核,并在全校通报检查结果。
      

山东协和学院教务处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