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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3年度省级、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名单及划拨经费的通知
教务处 2024-02-29 09:03:19 浏览186次

各单位、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提升教学改革研究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能力,在个人申报、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学校组织开展2023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以下简称教改项目)暨省级教改项目推荐申报工作。
      经各单位推荐、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共50个项目获批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其中重点项目10项、面上项目30项、黄河文化专项支持项目10项;在校级教改项目的基础上推荐《应用型高校“项目承载 任务驱动 竞赛赋能”的全新课堂教学模式构建与实践》等项目参评省级教改项目并获批。
      根据《山东协和学院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管理办法》,学校给予校级重点项目每项5000元、校级面上项目每项3000元的经费资助;黄河文化专项支持项目按照校级重点项目进行管理,每项支持5000元。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1、2、3),并就校级教改项目建设和管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开题
      原则上项目立项2个月内组织开题。项目组须填写《山东协和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开题报告》(见附件4),主要就项目的研究目标、内容、方法、组织、分工、进度、预期成果等进行报告。开题工作由项目所在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组织。
      二、中期报告
      项目自获准立项之日起满1年时,项目组必须按照立项申请书中所确定的项目研究内容和进程安排开展研究与实践,建立完整的工作档案,按期填写中期报告(具体模板在工作开展时发布),中期检查工作由各立项单位组织实施。
      三、项目变更
      项目一经批准立项,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人员、变更研究计划。项目进行中如因现实需要确需对研究计划、主要人员作重大调整、变更或者其他重大变化的,在项目研究中期之前,由项目主持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山东协和学院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见附件5),经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项目研究中期之后,不再受理人员变更申请,相关项目的研究任务由项目成员完成。
      项目仅允许变更一次。项目鉴定验收后,不再进行变更。
      四、结项验收
      项目研究时限一般为2年。项目完成后,项目主持人按照结项要求填写结项报告书、成果鉴定书及其他有关材料(具体文件目录及模板在工作开展时下发)。对未按进程安排完成项目研究进度的项目,学校督促其整改,整改无明显成效的,经学校审议撤消该项目的立项资格,收回资助经费,项目主持人5年内不得申请省级、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参评报省级教改项目获批后严格按照省文件要求进行建设,学校不再重复划拨经费。

      附件:1.2023年度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名单(略)
                 2.2023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名单(略)
                 3.2023年度校级黄河文化专项支持项目立项名单(略)
                 4.山东协和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开题报告
                 5.山东协和学院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山东协和学院
2024年2月28日



附件1:附件4 山东协和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开题报告.doc
附件2:附件5 山东协和学院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