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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协和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验收和成果鉴定工作的通知 | 教务处 2024-06-06 14:32:36 浏览911次 |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协和学院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管理办法》精神,为确保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质量及成果的推广与应用,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验收和成果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要求
2024年6月6日—2024年7月3日。
二、工作范围
参加结项验收、成果鉴定的项目包括(详见附件1):
1.2019年度校级教改延期项目1项
2.2020年度校级教改延期项目13项
3.2020年度校级教改项目18项
4.2021年度校级教改项目22项
5.2021年度、2022年度校级教改中,临近结项时间且已完成结项成果的,可自行决定是否参与此次统一结项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项目结项验收、成果鉴定由各项目所在单位自行组织。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应为非本项目组成员,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不少于3人。
(二)项目延期
因客观原因需申请延期结项的,由项目主持人填写《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原则上,项目仅可申请延期结项1次,延期时间不超过1年。
四、材料报送
(一)7月3日前将以下材料以部门为单位交教务处。
1.《山东协和学院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一份);
2.《山东协和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二份);
3.《山东协和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成果鉴定书》,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二份);
4.主要研究成果(包括公开发表的论文、教材、课件等材料)(原件当场验退,纸质版复印件不退,所有材料装订成1册,首页为目录)(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一份)
5.研究报告(应包括研究背景、研究的目标与意义、研究思路、研究方法、研究内容、特色及创新点、研究获得的成果、成果的应用及推广情况、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字数不少于1万字(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一份);
6.其他相关材料(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一份);
7.如有项目延期、人员变更等情况,需提交《山东协和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二份)。
(二)材料命名
请将单个材料命名为“项目负责人姓名-结项报告书/成果鉴定书/研究成果/研究报告/其他/变更申请表”,汇总表命名为“二级学院(部)名称-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汇总表”。
联系人:刘园园,QQ:532373621。
山东协和学院教务处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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