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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科工作职责
教务处 2025-04-10 09:12:26 浏览108次

1.负责拟定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具体办法并监督执行。
2.负责学校专业、课程建设发展规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3.负责专业设置及调整工作。
4.负责特色专业、一流专业等专业建设项目的论证、申报和建设、管理工作。
5.负责专业人才培养情况状况报告的撰写、上报。
6.负责推行以专业为依托的产业学院建设。
7.负责组织制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丰富课程资源、搭建课程建设平台。
8.负责各级课程建设项目(含在线开放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一流课程)的申报、评选、推荐和管理。
9.负责教务处教学规章制度制订、修订的组织、汇总等工作。
10.研究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教学的最新政策,为学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供决策依据。
11.负责人才培养模式、教学模式、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教学内容、考核方式等有关教学方面的研究与改革。
12.负责组织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申报、评选、推荐、中期检查、结项验收和成果鉴定等工作。
13.负责组织教学成果奖的培育、申报、评选、推荐和成果推广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