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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生第二课堂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25-04-11 09:53:33 浏览734次
各有关单位、部门:
       根据《山东协和学院第二课堂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办法》(政教〔2020〕53号),现开展2025届毕业生第二课堂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二课堂学分要求
       第二课堂由劳动实践、拓展实践、创新创业实践三个模块组成。本科生劳动实践模块包括劳动实践1门课程,学生修读不少于1学分;拓展实践模块主要包括职业能力提升、社团活动,学生修读不少于4学分;创新创业实践模块主要包括各类学科技能竞赛、科研创新、创新创业训练,修读不少于2学分。
       二、第二课堂学分认定依据
       《山东协和学院第二课堂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办法》(政教〔2020〕53号)及各二级学院制定的第二课堂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三、组织分工
       (一)学校成立第二课堂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第二课堂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具体工作、处理学生对学分认定结果的申诉等。
       (二)第二课堂实践活动学分认定由各课程模块牵头部门负责,会同各二级学院(部)确定内容、制定标准、审核赋分。
       四、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公布积分标准及实施大纲
       第二课堂实践活动牵头单位公布各项积分标准及《第二课堂实践活动实施大纲》,内容包括实践活动目标、内容、实施要求、积分标准、考核赋分办法等基本信息。
       (二)考核登记、核算积分
       第二课堂实践活动实施单位负责对学生参加第二课堂实践活动进行考核、登记成绩、核算积分。
       第二课堂实践活动牵头单位负责汇总各学院学生第二课堂实践活动积分一览表和统计表,将积分证明等材料发送给相应二级学院。
       1.学生参加第二课堂实践活动所获成果积分,以所获各类成果的证书、作品或被组织实施单位认可的成果为准进行审核。
       2.学生参加第二课堂实践活动所获经历积分,由活动组织实施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审核、积分换算
       1.各二级学院第二课堂实践活动学分管理负责人对学生第二课堂实践活动学分积分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核。要排除不在第二课堂实践活动学分申报范围、信息不完整和不规范的项目,必要时可要求学生提供原件予以确认。
       2.各二级学院对本学院学生第二课堂实践活动修读情况进行汇总,根据积分换算学分。所认定的第二课堂实践活动学分由二级学院向学生公示一周,若有异议,则须复查、调整、再确认,直到正确无误为止。
       (四)学分认定
       各二级学院将公示后的学分报教务处进行学分认定,同时在强智系统中进行成绩录入。
       五、时间安排
       第二课堂实践活动实施单位会同各二级学院,6月2日前完成第四部分规定的工作程序。
       六、其他
       第二课堂实践活动牵头单位、各二级学院做好过程性材料的收集、汇总和存档工作。

山东协和学院教务处        
202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