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有关单位:
为切实掌控教学工作开展整体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确保教学工作有序进行,根据2016-2017学年春季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7年4月17日至5月6日。
二、检查内容
(一)教学运行检查
1.课内教学检查
(1)本学期所有授课教师是否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相关课程大纲要求组织教学;
(2)课程教学进度是否符合教学日历;
(3)教师备课、讲课、课堂信息容量;
(4)教学效果、作业(平时测验)布置与批改、课后辅导与答疑、考勤情况。
2.实验教学检查
(1)本学期所有授课教师是否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相关课程大纲要求组织实践教学;
(2)抽查各二级学院实验教学大纲、教材、指导书、教案等教学基本文件的完备情况;
(3)教学大纲中实验课程开出情况,实验课堂学生出勤情况、课堂秩序;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等实验项目开设情况;
(4)实验报告的批改情况;
(5)实验室环境条件及对学生开放情况,实验室开放记录情况;实验室仪器设备满足教学情况,实验仪器设备使用记录;
(6)二级学院分管教学院长、实验室(中心)主任实验课听课记录、评价,学生评价及学生座谈意见反馈情况等。
(二)教研活动开展情况检查
教研室工作制度的建立与落实情况;教研室年度工作计划与总结;教研活动组织、开展及教研活动记录情况;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订工作;课程标准的制(修)订工 作;教师的教学日历、教案、讲稿、课件;青年教师的培养情况。
(三)教师调、停课后的补课落实情况;二级学院(部)领导听课情况。
(四)教学档案检查
检查2016-2017学年秋季学期教学日历、教案、讲稿、授课任务书、总课程表等各种教学基本文件的归档情况。
(五)师生满意度调查
通过调查问卷的方式调查师生对学校教学工作、学生管理、后勤管理、图书馆工作、社团活动管理、就业创业、设备及资产管理、师资管理及教师发展、能力发挥和晋升、领导管理体制、工资福利和社会比较等方面的评价。
三、检查步骤
本次检查以各二级学院(部)自查为主,学校抽查及座谈、交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共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1.教学单位自查阶段(4月17日-4月21日)
各二级学院(部)根据教学检查安排结合本学院(部)具体情况制定检查方案,通过听课、查课、召开各种座谈会等形式开展检查工作。要求各二级学院(部)于4月20日前将检查方案报送教务处;检查结束后,各二级学院(部)应根据期中教学检查的内容和要求撰写期中教学检查自查总结并认真填写附件1、附件2内容,于4月28日前报教务处。
2.学校集中检查与座谈交流阶段(4月24日-4月28日)
在各二级学院(部)自查的基础上,教务处组织学校领导及有关专家深入教学一线集中检查,内容包括:
(1)进行抽查性听课评课,同时抽查是否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开课、教师是否按时到课、教师携带教学基本文件等情况。
(2)抽查实验课程开出情况;实验室开放与使用情况等。
(3)对教研室各项工作进行现场检查,听取各教研室副主任(组长)简要汇报自查情况,并查看相关工作材料和活动记录。
(4)随机抽取任课教师和学生分别召开座谈会,发放师生满意度调查问卷,了解教学情况和学生学习情况。
3.总结与整改阶段(5月2日-5月5日)
教务处汇总期中教学检查情况后向主管院长汇报,并向各二级学院(部)及有关单位反馈。各有关部门针对教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形成整改方案并认真落实。
四、检查要求
1.各二级学院(部)、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由各教学单位领导牵头,成立期中教学检查领导小组,结合本部门实际,做好期中检查的动员、部署和实施工作。
2.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并提出改进意见。对于擅自调(停)课、提前下课等构成教学事故的,应及时汇报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各二级学院(部)、各有关单位要建立教学检查工作专门档案,及时将期中教学检查材料进行归档,以便备查。
4.自查工作结束后,各二级学院(部)结合重点自查内容撰写期中教学检查总结,内容总结包括:本院(部)教学安排情况、自查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总结按统一要求打印(A4纸,左右上下边距2.9cm,行间距28磅,标题宋体2号加粗,正文宋体4号),于4月28日之前将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报送教务处。
教务处联系人:沈海波
联系电话:18615416946
附件:
1.2016-2017学年春季学期课堂教学检查记录表
2.2016-2017学年春季学期学院(部)听课情况检查统计表
山东协和学院教务处
2017年4月13日
附件1:附件1.docx
附件2:附件2.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