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 +MORE 
快速链接  
   
部门职能 主页 > 部门职能  
人事处(组织统战部)处(部)长岗位职责
人事处 2017-10-08 15:45:22 浏览4492次

    一、在分管校长领导下主持人事处全面工作。 
    二、根据学校年度工作计划的要求,主持制定本处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组织、制订学校人力资源建设规划,为学校重大人事决策提供建议和信息支持。 
    四、负责本处规章制度拟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五、负责处室文件及相关资料的审核工作。
    六、负责检查、督促、指导人事处各项工作的落实和不断提高处室工作质量。
    七、对内加强与其它各机关处室、二级学院的联系;对外加强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相关高等院校等部门的联系,保证工作协调有序开展。
    八、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负责学校统战工作。
    九、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济青路6277号(郭店校区)邮编:250109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临港街道温泉路5688号(遥墙校区)邮编:250107
版权所有©山东协和学院 鲁ICP备11018403号-1   鲁公网安备3701120200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