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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 2016-02-25 10:17:42 浏览4104次

各二级学院(部)、机关各处(室):

现将2016年我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安排
(一)考试科目。共3个,科目一为《高等教育学》,科目二为《高等教育心理学》,科目三为《综合》。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符合规定免试要求的人员可以免试科目二。(教师资格认定免试人员有三类:具有博士学位、师范类毕业生、拟聘副教授(仅指教师系列,须有学校正式拟聘文件)及以上职称)
(二)考试地点。山东师范大学(文化东路88号)
(三)考试时间。

               

      (四)补考安排。考试有不合格科目的考生只有一次补考机会。2015年度、2016年度考试不合格人员均参加此次补考。

             

      二、考试报名

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考生报名时请仔细阅读考试有关要求和诚信承诺书。
(一)正常考试报名程序。
1.考生提交报考申请。完成岗前培训网上学习任务的考生须在2016年3月4日至8日期间登录“山东省高校教师培训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报名。(网址:http://www.sdhe.gov.cn:8080/login.html)。
2.学校审核。有关高校于2016年3月9日至12日通过“系统”对本校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审核。
3.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请于2016年3月17日至19日登陆“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补考报名程序。
1.考生提交补考申请。2015年度、2016年度考试有不合格科目的考生须在2016年4月18日至22日期间登录“系统”进行报名。2015年度考试有不合格科目的考生须重新注册报名,2016年度考试有不合格科目的考生使用原有信息直接登录报名。
2.学校审核。有关高校于2016年4月23日至26日通过“系统”对本校补考人员信息进行审核。
3.网上打印准考证。补考人员请于2016年5月12日至14日登陆“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如遇问题,请与本校人事部门联系,由学校人事部门统一与省高师培训中心联系解决。
三、考试收费
1.参加2016年度岗前培训的教师费用已交,不再收取。
2.参加2015年度2016年度考试有不合格科目的考生,需上交补考费,《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每科40元,综合不收取费用。
四、考试成绩及使用
考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两周后公布,考生可登陆“系统”进行查询。考试各科目均合格的,由省教育厅颁发《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合格证是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的凭证之一。
考试有不合格科目,经补考仍有科目不合格的,原合格科目成绩不再有效,须重新报名参加岗前培训并重新参加所有科目考试。
考试过程中有违纪或者作弊行为的,须重新参加岗前培训,并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刑法修正案(九)》等有关规定,视情节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一至三年的处罚,情节严重的依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五、组织领导
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是实施高校教师资格制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严格教师准入、规范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各二级学院(部)、机关各处(室)处要高度重视,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审核本部门报考人员信息,加强参加考试教师诚信教育,维护良好的考风考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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