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德育工作。制定和实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德育教育规划,组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
二、负责制定学生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和服务工作,维护正常的学习与生活秩序,组织协调与处理学生突发事件,做好学生安全防范和稳定工作。
四、负责学生违纪处理和学生申诉工作。
五、负责辅导员队伍建设,落实学校关于辅导员的有关政策和要求,负责辅导员的考核与优秀辅导员评选和表彰工作。
六、负责学生干部队伍建设、指导和培训工作,指导学生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七、组织实施军事理论课和学生军事训练工作,对学生进行国防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
八、做好大学生应征入伍和学费补偿工作。
九、负责组织优秀学生、先进班集体等荣誉称号的评选和表彰工作;
十、负责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咨询服务工作。
十一、负责学生奖助学金评定、生源地助学贷款、大学生医保、勤工助学工作。
十二、负责协助教学部门做好新生入学教育工作。
十三、负责学生公寓服务及文化建设工作。
十四、负责指导二级学院学生档案建设工作。
十五、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020年6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