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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协和学院大学生日常生活须知
学生处 2014-08-19 08:08:27 浏览7202次
    一、学生自觉学习和遵守《山东协和学院公寓管理规定》,持《学生出入证》进出公寓。未经校领导批准,不允许在校外租房居住,不得夜不归宿。
    二、注意保管好自己的现金和贵重物品,不要随意乱扔、乱放或托付给不十分熟悉的人看管。
    三、需要交学费和补交学费者,请直接到学校财务处亲自交纳,并索要正式的统一收据,请不要委托他人代交,以免上当受骗。请亲自保管好各类缴费单据,勿将缴费单据交给其他人员保管或带走。
    四、不可随身携带或放在宿舍大宗现金,除留下零花钱以外,应尽快存到银行,存款时要加设密码,并将存折(卡)和有效证件分开保管。持银行卡取款时,要注意隐蔽操作,防止他人窥视密码。
    五、不要购买混入校园或到宿舍上门推销的各类流窜商贩的商品或手机卡,以防上当受骗。发现有流窜至宿舍上门推销的商贩,请迅速报告宿舍管理人员、辅导员或保卫处工作人员。
    六、严禁私自留宿校外人员,更不允许异性滞留宿舍内,如出现安全事故将追究留宿者的责任。需住宿的家长,找安全性好的宾馆住宿。
    七、禁止违章用火用电,宿舍内禁止吸烟,以免发生火灾。
    八、离开房间时,要及时关水、关电、关窗、锁门。
    九、发生被盗案件时,要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
    十、离开校园要先请假,经批准后方可外出,出行校外时,要特别注意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交通安全。
    十一、严格落实一日生活常规制度,按时起床和熄灯。学生宿舍实行晚点名制度,由辅导员和学生管理部门在熄灯前检查学生就寝情况,对不按时返校住宿和不按时熄灯者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慎重上网交友,不要轻率与社会陌生人员密切交往,以防上当受害。同学之间出现矛盾纠纷,要通过辅导员或本学院领导处理,防止过激行为和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对严重违法违纪者,学院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十三、注意保持室内卫生和公共卫生,提倡健康生活,购饭自带餐具,拒绝使用塑料袋,自觉保护校园学习生活环境。
    十四、爱护公共设备和设施,如有破坏公物者,要依纪追究当事人责任,并照价赔偿。
    十五、需要晾晒衣被者,统一到学院专门设置的晒衣场晾晒,请勿在校园内随意搭晒。
    十六、学生公寓楼设有公寓值班室和辅导员办公室,各层均设有辅导员宿舍,有事可以及时与本班辅导员或公寓值班室联系。
    十七、集体生活需要同学们共同维护公共秩序,希望广大新同学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认真学习安全防范知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生活自理能力,培养文明的生活习惯和生活作风,充分展示我院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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