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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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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5年清明节放假期间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学生处 2015-04-02 15:05:46 浏览4150次
各二级学院:
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和学院整体工作的安排,现就学生清明节放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放假时间。4月4日(星期六)、4月5日(星期日)、4月6日(星期一)放假,4月7日(星期二)正常上课。请各学院做好值班安排,严格值班责任。
2.各学院在放假前要深入开展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防拥挤踩踏、防交通事故、防诈骗等安全教育,对心理健康状况堪忧的学生要及时和家长沟通联系。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3.要做好学生出行情况统计工作,建立详细登记表。明确出行去向和时间安排。广泛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使广大学生掌握交通安全自我保护常识和技能,养成良好的交通行为与习惯,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4.假期期间,请各学院落实辅导员值班制度,加强假期学生的管理。要重点做好学生宿舍的安全教育工作,确实落实各项防火、防水、防盗等措施。教育在校学生保持宿舍正常秩序,按时作息,不在宿舍自炊,不违章使用电器,不酗酒滋事,不留宿外人。在校学生外出要按时返校,离开宿舍时,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防止被盗事件和火灾的发生。
5.假期结束要做好学生的返校工作,各班对学生返校情况进行统计,各学院于4月7日上午9:00前报学生工作处。
学生工作处
2015年3月31日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济青路6277号(郭店校区)邮编:250109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临港街道温泉路5688号(遥墙校区)邮编:25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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