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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协和学院关于开展2019年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
质量评估中心 2019-07-20 09:26:31 浏览3393次

各二级学院(部):

为加强专业和课程建设,不断提高专业、课程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专业、课程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一)专业评估
2018年专业评估中评估结果为优秀的专业不再接受评估,每个学院申报1-2个专业。
参评专业依据《山东协和学院专业评估实施方案(试行)》《山东协和学院专业评估指标体系》,从专业定位、师资队伍、教学条件与利用、教学建设与改革、教学质量、专业特色等方面进行自评自建,形成专业评估自评报告,梳理专业建设相关档案材料。
(二)课程评估
参评课程为参评专业中的核心课程,每个专业申报1-2门,护理学院、基础部不少于5门。
参评课程依据《山东协和学院课程评估实施方案(试行)》《山东协和学院课程评估指标体系》,从师资队伍与建设、教学条件与利用、教学研究与成果、教学质量与评价、课程特色等方面进行自评自建,形成课程评估自评报告,梳理课程建设相关档案材料。
二、评估程序
专项评估包括自我评估、专家评估、评估整改、评估总结等四个阶段。
(一)自我评估阶段
各二级学院(部)通过学习《山东协和学院专项评估实施方案(试行)》,准确理解专项评估工作开展的重点,结合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实际,参照评估指标体系,积极开展自评自建工作,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对策。于2019年10月20日前完成思迈特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系统的填报工作,由质量评估中心负责审核。系统网址为:(http://222.194.130.109/smartbi/vision/index.jsp)。
(二)专家评估阶段
成立5-7人组成的评估专家组,对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进行考察与评估。
1.审阅自评报告。在实地考察前,评估专家集中审阅自评报告,并就待查证的指标或观测点提出进一步考察思路。
2.实地考察。专家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前期未考察的和需进一步查证的指标或观测点进行实证性考察评估。
3.专家反馈。专家组就工作实际情况作出综合性评价,并提出针对性反馈意见。
专家评估阶段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评估整改阶段
根据评估专家组的反馈意见,各专业和课程负责人总结经验,分析原因,制定下一步整改建设方案。在下一轮评估前,要将过去存在的问题、整改方案及执行效果情况写进自评报告,方可向质量评估中心提交并申请新一轮评估。
(四)评估总结阶段
质量评估中心对评估整体情况予以分项归纳和汇总分析,完成专项评估总结报告,公布专项评估工作结果,同时做好相关档案材料的归档工作。
三、评估时间
2019年8月26日-8月31日,各单位申报参评专业和课程;
2019年9月1日-10月15日,各单位开展自评自建,并填报思迈特教学质量保障系统;
2019年10月16日-10月20日,各单位提交自评报告,进一步核验、梳理思迈特教育质量保障系统数据及支撑材料;
2019年10月21日-11月30日,组织专家到各单位进行实地考察评估;
2019年12月1日-12月15日,评估总结。 
四、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部)要高度重视专项评估工作,切实贯彻“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严格按照《山东协和学院专项评估方案(试行)》开展专项评估工作。
2.为强化思迈特高校教学质量保障的使用,本次专项评估工作全面使用思迈特高校教学质量保障系统,系统使用中要保证所上传数据及支撑材料全面性、规范性和完整性。
3.二级学院(部)要切实履行院部评审工作职责,对所上传数据及支撑材料严格把关,保证思迈特高校教学质量保障系统的规范运行。
4.自评报告上传思迈特高校教学质量保障系统的同时需提供纸质材料,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章)后送至郭店校区综合楼-1(老图书楼)317室。
 
联系人:王春梅 姚景花
电  话:81307076
 
 
                                                                                                                                                                                                                                   质量评估中心
2019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