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完善内部教学质量监控机制,充分发挥教学督导在稳定教学秩序、规范教学行为、深化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中的积极作用,结合学校发展实际,现决定面向全校公开遴选新一届校级教学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符合任职条件的银龄教师、骨干教师。重点从各二级学院(部)具有丰富教学或管理经验的银龄教师、骨干教师、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中选聘。
二、遴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关心学校发展,师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2.教龄满5年,具有丰富的一线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教学改革研究能力和管理能力。
3.教育理念先进,熟悉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规以及学校教学制度和运行机制,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三、主要工作职责
(一)督教
聚焦课堂教学质量提升。深入课堂、实验室及实践教学一线,对教师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效果进行常态化检查和指导。积极参与基层教学组织活动,通过听课、评课、教学咨询等方式,帮助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提升课堂教学能力。定期召开学生督导信息员会议,收集课堂教学意见建议,提升课堂学生参与度和教学效果。
(二)督学
关注课堂学习过程与学风。围绕课堂教学过程,动态关注学生的课堂纪律、出勤情况、学习状态及参与度,了解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和实践能力水平。通过课堂观察和数据分析,及时发现学风建设中影响课堂教学质量的问题,提出针对性改进建议,助力营造积极向上的课堂学习氛围,促进学生课堂学习效果提升。
(三)督改
推动教学问题整改闭环。针对课堂教学检查及日常督导中发现的问题,精准分析问题根源,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建议,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推动课堂教学问题的闭环管理和持续改进,确保课堂教学质量稳步提升。
四、遴选程序
1.院(部)推荐。符合聘任条件的教师可个人自荐或所在学院推荐,每个二级学院(部)推荐校级督导不少于7人,原则上全职银龄教师都纳入推荐人选。
2.材料提交。二级学院(部)组织填写《山东协和学院校级教学督导推荐表》《山东协和学院校级教学督导汇总表》(附件1、2),经所在院(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于4月29日17:00前报送质量评估中心,并同步发送电子版至邮箱:xhzlpgzx@126.com。
3.学校聘任。学校正式公布聘任名单,颁发聘书。
联系人:马磊
联系电话:18963082973
办公地址:郭店校区北区10号教学楼512室
附件:1.山东协和学院校级教学督导推荐表
2.山东协和学院校级教学督导汇总表
山东协和学院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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