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专业和课程建设,不断提高专业、课程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学校继续开展专项评估工作。为确保专项评估工作的顺利实施,拟在全校范围内遴选评估专家。现将评估专家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各二级学院(部)、职能部门,每单位推荐不少于2人。
二、遴选条件
各单位推荐的专项评估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丰富的教学、管理工作经历,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组织能力;
2.熟悉评估工作,具有评建工作经历;
3.责任心强,工作时间能服从专项评估工作安排;
4.具有副处长及以上职务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三、遴选办法
1.请各单位根据遴选条件开展专家推荐工作,并填写专项评估专家推荐汇总表(见附件1),于10月15日(周二)前将该表电子版发送质量评估中心邮箱(xhzlpgzx@126.com),纸质版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后送至质量评估中心(郭店校区综合楼-1 317室)。
2.质量评估中心根据各单位推荐情况,结合评估工作开展实际需要,遴选专家组成学校专项评估专家组,开展专业评估和课程评估工作。
质量评估中心
2019年10月11日
附件1:专项评估专家推荐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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