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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协和学院关于开展专业认证工作的通知
质量评估中心 2019-07-20 13:44:31 浏览4233次

人文艺术与教育学院、计算机学院、工学院:

为加强专业建设,提高专业建设质量,更好地发挥专业认证在推动专业建设方面的作用。经研究,决定对师范类专业开展校内专业认证,并启动工科专业认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证范围
(一)师范类专业认证
1.认证专业
学前教育
2.认证内容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指南(试行)》,修改完善《师范类专业认证申请书》,从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与教学、合作与实践、师资队伍、支持条件、质量保障、学生发展等八个方面进行自评自建,形成学前教育专业认证自评报告,梳理相关支撑材料。
(二)工科专业认证
1.认证专业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设计制作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
2.认证内容
依据《工程教育认证通用标准解读及使用指南》,结合工程教育认证要求,完成《工程教育认证申请书》及相关支撑材料,并从学生、培养目标、毕业要求、持续改进、课程体系、师资队伍、支撑条件等七个方面着手准备工科专业认证自评工作。
二、认证程序
(一)师范类专业认证程序
师范类专业认证包括专业自评、现场考查、认证总结三个阶段。
1.专业自评阶段
人文艺术与教育学院通过组织学习《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指南(试行)》等专业认证学习材料,准确把握师范类专业认证的核心要素,依据专业认证标准,梳理认证工作材料,总结专业建设成绩,剖析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改进措施,在完善《师范类专业认证申请书》的基础上,撰写并提交自评报告。
2.现场考查阶段
成立3-5人组成的现场考查专家组,对我校学前教育专业认证情况进行考查。
(1)审阅自评报告。在实地考查前,现场考查专家组集中审阅《学前教育专业认证自评报告》,并就待查证的指标或观测点提出进一步考查思路。
(2)现场考查。专家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深度访谈、考查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我校学前教育专业达成认证标准等情况做出评判。
(3)专家反馈。现场考查工作结束后,给出现场考查结论建议,并向人文艺术与教育学院及学前教育专业反馈现场考查意见。
(4)整改提高。根据专家组的反馈意见,认真分析,结合专业实际情况进行整改提交整改方案,报质量评估中心。
3.认证总结阶段
质量评估中心对学前教育专业认证工作开展的情况进行详细的归纳总结,找出重点解决的问题,完成专业认证工作总结,同时做好相关档案材料的整理工作。
(二)工科专业认证程序
工科专业认证包括认证申请提交、专家审阅、整改提高三个阶段。
1.认证申请提交阶段
认证工科专业所在学院通过组织学习《工程教育认证通用标准解读及使用指南》等工科专业认证学习材料,根据工科专业认证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工科专业工作实际,完成《工科专业认证申请书》,梳理相关支撑材料,提交质量评估中心。
2.专家审阅阶段
质量评估中心组织校外专家集中审阅《工科专业认证申请书》及相关支撑材料,对工科专业认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给予有针对性的指导。
3.整改提高阶段
认证工科专业所在学院根据专家组指导意见,积极组织各专业修改完善《工科专业认证申请书》及相关支撑材料,为校外工科专业认证申请工作做准备。
三、认证时间
(一)师范类专业认证时间
2019年8月26日-10月31日,依据师范类专业认证要求修改完善《师范类专业认证申请书》及相关支撑材料,依据师范类二级专业认证指标体系撰写自评报告;
2019年11月1日-11月15日,提交师范类专业认证申请书及自评报告;
2019年11月16日-12月15日,现场考查;
2019年12月16日-12月30日,认证总结。
(二)工科专业认证时间
2019年8月26日-10月31日,依据工科专业认证要求完成《工程教育认证申请书》及相关支撑材料;
2019年11月1日-11月15日,提交专业认证申请书及相关支撑材料;
2019年11月16日-12月15日,专家审阅;
2019年12月16日-12月30日,认证总结。
师范类专业现场考查及工科专业专家审阅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1.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认证工作,充分认识到认证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认证工作系列文件精神,结合实际落实各项认证工作任务。
2.认证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布。对认证结果优秀的专业,视为校内认证专业,并优先推荐校外专业认证。
3.专业认证申请书及自评报告需提供纸质材料,纸质材料需单位负责人签字(章)后送至郭店校区综合楼-1(老图书楼)317室。
联系人:王春梅 姚景花
电  话:81307076
附件:
1.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
2.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指南(试行)
3.工程教育认证通用标准解读及使用指南(2018版)
4.师范类专业认证申请书
5.师范类专业认证自评报告撰写指导书
6.工科教育认证申请书(2019版)
7.工程教育认证自评报告指导书
                     
 
      
质量评估中心
2019年7月20日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pdf
  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指南(试行).pdf
  附件3:工程教育认证通用标准解读及使用指南(2018版).pdf
  附件4:师范类专业认证申请书.docx
  附件5:师范类专业认证自评报告撰写指导书2.0.docx
  附件6:工程教育认证申请书(2019版).docx
  附件7:工程教育认证自评报告指导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