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为强化教学管理,提升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完善学校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经办公会研究,决定对学前教育等15个专业开展专业评估,对学前教育学等36门课程开展课程评估(具体专业和课程见附件1)。
专项评估依据《山东协和学院专项评估方案(试行)》执行,并使用教学质量保障管理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时间
2018年5月16日-9月17日各单位开展自评自建,并填报教学质量保障管理平台;
2018年9月18日-10月15日各单位提交自评报告,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保障管理平台;
2018年10月16日-11月12日组织专家到各单位进行实地考察评估;
2018年11月13日-11月30日评估总结。
二、评估内容
(一)专业评估
各专业依据《山东协和学院专业评估实施方案(试行)》《山东协和学院专业评估指标体系》,从专业定位、师资队伍、教学条件与利用、教学建设与改革、教学质量、专业特色等方面进行自评自建,形成专业评估自评报告,整理专业建设相关档案材料。
(二)课程评估
依据《山东协和学院课程评估实施方案(试行)》《山东协和学院课程评估指标体系》,从师资队伍与建设、教学条件与利用、教学研究与成果、教学质量与评价、课程特色等方面进行自评自建,形成课程评估自评报告,整理课程建设相关档案材料。
三、评估程序
专项评估包括自我评估、专家评估、反馈整改、评估总结等四个阶段。
(一)自我评估阶段
各二级学院(部)通过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有关文件,准确理解专项评估的基本精神,结合本院(部)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工作实际,参照评估指标,对本院涉及评估专业的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做出最基本的判断,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对策。于2018年10月15日前填报教学质量保障管理平台(http://222.194.130.109/smartbi/vision/index.jsp),由质量评估中心负责审核填报情况。
(二)专家评估阶段
成立5-7人组成的评估专家组,对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进行考察与评估。
1.审阅自评报告。在实地考察前,评估专家集中审阅自评报告,并就待查证的指标或观测点提出进一步考察思路。
2.实地考察。专家组通过听汇报、查原始档案、召开师生座谈会、现场抽样测评等方式,对前期未考察的和需进一步查证的指标或观测点进行实证性考察评估。
3.专家反馈。专家组就工作实际情况作出综合性评价,并提出针对性反馈意见。
(三)整改方案制定阶段
根据评估专家组的反馈意见,各专业和课程负责人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制定下一步整改建设方案。在下一轮评估前,要将过去存在的问题、整改方案及执行效果情况写进自评报告,方可向质量评估中心提交并申请新一轮评估。
(四)评估工作总结阶段
质量评估中心对评估整体情况予以分项归纳和汇总分析,完成专项评估总结报告,同时做好相关档案材料的整理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评估坚持科学、民主、客观、公正与高效相结合,坚持自评与专家评估相结合,坚持全面了解与重点考察相结合,坚持评估与引导相结合,切实以评促建、以评促管,实现教学管理规范化,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提升。
(二)评估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等级,并在全校范围内公布。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将督促其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
(三)所有专业自评报告和课程自评报告均需提供纸质材料,纸质材料需单位负责人签字(章)后送至郭店校区综合楼-1(老图书楼)321室。
联系人:迟双会 王春梅
电 话:81307080
质量评估中心
2018年5月22日
附件1:2018年专业评估和课程评估一览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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