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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轮专项评估(第一批)工作的通知
质量评估中心 2021-07-15 13:47:46 浏览3777次
各二级学院(部):
为进一步推进专业和课程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动审核评估工作开展,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第二轮专项评估(第一批)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一)专业评估
专业评估每四年一轮,每年开展一次。参与第一批专业评估的专业为医学影像技术、护理学、学前教育、电子信息工程、工程管理、市场营销。
参评专业依据《山东协和学院专业评估实施方案》(附件1),从专业定位、师资队伍、教学条件与利用、教学建设与改革、质量保障、学生发展等方面开展自评,完成专业评估自评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
(二)课程评估
参评课程原则上为参评专业中的核心课程,每个专业申报3门,至少包含1门实践课程。基础部6门,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课程2门。
参评课程依据《山东协和学院课程评估实施方案》(附件2)从教学理念与内容、教学团队、教学条件与利用、教学过程、教学研究与成果、教学效果与持续改进等方面开展自评,完成课程评估自评表及相关支撑材料。
以上参评专业及课程需完成思迈特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系统的数据填报及自评工作,形成数据分析报告,并将作为专家考察评估的依据。
二、评估程序
评估程序包括自查自评、考察评估、整改提高、评估总结等四个阶段。
(一)自查自评阶段
各二级学院(部)认真组织学习《山东协和学院专业评估实施方案》《山东协和学院课程评估实施方案》,准确理解指标内涵,结合专业、课程建设实际,参照评估指标体系,积极开展自查自评工作,找出存在问题,提出解决对策。于2021年10月15日前完成思迈特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系统的填报工作,由质量评估中心负责审核。系统网址为:(http://222.194.130.109/smartbi/vision/index.jsp)。
(二)考察评估阶段
成立5-7人组成的考察评估专家组,对专业、课程建设进行考察评估。
1.审阅自评材料。在实地考察前,评估专家集中审阅自评材料,并就待查证的指标或观测点提出进一步考察思路。
2.实地考察。专家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前期未考察和需进一步查证的内容进行实证性考察评估。
3.专家反馈。专家组就工作实际情况作出综合性评价,并提出针对性反馈意见。
考察评估阶段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整改提高阶段
各二级学院(部)组织参评专业与课程在评估结论反馈30日内,制定并提交《整改方案》。评估整改要坚持问题导向,找准问题原因,排查薄弱环节,提出解决举措。原则上,参评专业和课程需在一年内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整改落实情况和整改效果进行检查验收。
(四)评估总结阶段
质量评估中心对评估整体情况予以分项归纳和汇总分析,完成评估总结报告,公布评估结论,同时做好相关档案材料的归档工作。
三、评估时间
2021年7月19日-7月23日,各单位申报参评课程,报送联系人信息(附件3、4);
2021年7月24日-10月15日,各单位开展自评,并填报思迈特教学质量保障系统;
2021年10月16日-10月20日,各单位提交自评报告,进一步完善思迈特教育质量保障系统;
2021年10月21日-11月30日,组织专家到各单位进行实地考察评估;
2021年12月1日-12月15日,评估总结。
四、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贯彻“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按照评估实施方案要求开展工作。
2.二级学院(部)要切实履行院部评审职责,对思迈特教育质量保障系统的数据填报及自评工作严格把关,确保其所上传数据及支撑材料的准确性、规范性、完整性。
3.自评报告上传思迈特高校教学质量保障系统的同时需提供纸质材料,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章)后报送至质量评估中心318室。
联系人:王鸿雁     联系电话:0531-88795715
邮箱:xhzlpgzx@126.com
  
附件1:山东协和学院专业评估实施方案.doc
附件2:山东协和学院课程评估实施方案.doc
附件3:二级学院(部)参评专业、课程一览表.docx
附件4:专业、课程评估联系人信息表.docx
 
质量评估中心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