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综合改革工作项目组:
根据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社会事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关于对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进行督查的通知》要求,为促进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经研究,决定对我校综合改革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重点督查学校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6〕19号)精神,推进本校综合改革的有关情况。包括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改革用人制度、完善科技创新体系、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扩大开放办学、完善改革保障机制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工作的打算、建议等内容。
二、督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本次督查采取高校自查和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高校自查。学校对照督查内容,开展全面自查。要认真梳理本校综合改革任务,全面总结前一阶段工作成效,查找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形成自查报告;填写《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工作推进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所填内容和数据务必真实有效,统计起止时间为2016年5月至2017年9月,并附相关支撑材料。各项目组《自查报告》和《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工作推进情况统计表》需经主要领导同志审核签字后,于10月15日前分别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至质量评估中心。质量评估中心对各项目组所报送的材料进行汇总,上报教育厅。
(二)实地抽查。根据高校自查情况,教育厅将于11月份组成高教综合改革专项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随机走访等方式,实地检查部分高校。抽查高校名单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有关要求
(一)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督查事项。各综合改革工作项目组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积极配合做好督查落实工作。
(二)我们要以此次督查为契机,进一步推进改革措施的落实,促进学校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完善长效机制,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联系人:王春梅、孙晓明; 联系电话:0531-81307080; 邮箱xhzlpgzx@126.com。
附 件: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对高等学校综合改革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
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工作推进情况统计表(起止时间:2016年5月到2017年9月)
质量评估中心
2017年09月27日
附件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对高等学校综合改革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docx
附件2: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工作推进情况统计表(起止时间:2016年5月到2017年9月).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