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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协和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实施办法
教务处 2017-08-22 09:58:47 浏览3673次
    新生入学资格审查是招生及学籍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是维护国家招生制度及政策规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体现教育公平公正、确保生源质量的重要保证。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 41 号)的文件精神和《山东协和学院学籍管理规定》(政教[2017]17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领导机构、职责分工及审查内容
    学校成立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教学、管理、招生工作的副校长担任,成员由各二级学院院长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在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资格审查工作的主要内容和分工如下:审核新生身份及档案材料由招生办公室、各二级学院负责组织;体检复查由学生处负责组织;文化课审查由教务处、各二级学院负责组织。
    二、方法步骤及工作时限要求
    (一)身份及档案材料审核
    1.新生报到时,招生办公室要逐一查验录取通知书、高考准考证、身份证、照片等证件材料,并认真与新生本人相貌进行对照。若出现证件不全、证件信息不符、相貌偏差较大等异常现象,应暂缓办理报到手续,及时向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反映,确定初步处理意见。
    2.教务处根据招生办公室提供的录取数据,进一步核实新生入学登记表中的专业。
    3.新生报到时,学生处应认真查验考生的高中档案的密封状态。
    4.新生报到后两周内,各二级学院结合整理新生档案工作应逐一核对考生中学档案、考生高考电子档案、党团关系材料、新生登记表、准考证中的身份证号、姓名、出生日期、照片、简历等重要信息是否一致。
    对存在异常情况的学生,须逐一单独当面谈话,妥善进行身份甄别。
    (二)文化课审查
    新生报到后三周内,教务处应组织完成新生入学文化课测试、阅卷、成绩录入、成绩比对工作。测试成绩与原高考成绩有较大差异的学生,应作为重点审查对象反馈至学生所在二级学院。
    (三)体检审查
    新生报到后一周内,学生处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体检环节的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体检审查。针对患有严重疾病、不符合专业录取要求的学生,学生处应进行情况汇总,提出转专业、休学或退学的建议,于新生体检结束后三天内报送教务处。
    三、审查结果及处理
    新生报到后 5 周内,各二级学院须撰写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报告,填写《山东协和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审查情况统计表》,由各二级学院领导签字后,报送至教务处。
    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对于符合入学资格且已正常交费的学生,教务处予以学籍注册。对于需要进一步核查、处理的学生,如需转专业、休学、退学的,须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如经过上述审查发现有疑点而又无法根据各项材料确认身份的学生,由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协同相关部门,调阅考生高考试卷和学生本人的笔迹核对,仍不能确定的,报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利用专业手段进行核实处理。
    对于涉嫌违纪、舞弊、冒名顶替的学生,学校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将会同学校纪委、保卫处、各二级学院等部门认真调查,弄清事实,取证后,由招生办公室书面报告学校校长办公会,按照国家和我校的有关规定做出处理决定。
    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由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形成《山东协和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审查报告》,经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送至省级教育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