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制度
主页 > 制度建设 > 中心制度
影像实验室管理制度
 2020-09-05 10:27:38 
一、进入实验室做实验者必须身穿隔离衣。
二、必须遵守实验纪律,严禁大声喧哗,实验室内不得做与本实验无关的活动。
四、使用者要爱护设备,学生必须在老师或管理员的指导下进行操作,不得自行其事,如遇设备故障应及时向老师或管理员报告,不能擅自处理或隐瞒,对人为造成的损失要追查当事人的责任。
五、对于硬件设备、设施,如电脑等,严禁拆卸任何零部件,严禁拔、插任何插头,更不能故意损坏,否则将追究责任并进行赔偿。
六、未经教师许可,不能在电脑上使用自带的光盘、U 盘。
七、不能修改操作系统的配置,不能破坏应用软件,不能玩电脑游戏。
八、注意安全用电,防止触电及火灾发生,实验完毕后,值日生打扫实验室,关闭电源,关好门窗,方能离开。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济青路6277号(郭店校区)邮编:250109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临港街道温泉路5688号(遥墙校区)邮编:250107
版权所有©山东协和学院 鲁ICP备11018403号-1   鲁公网安备3701120200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