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学院、实验中心与项目负责人:
为加强实验室开放立项项目的过程管理,保证项目按时完成和实验室开放质量,依据《山东协和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对2015年实验室开放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与内容
1、凡属于2015年山东协和学院实验室开放立项项目均在检查范围(附件1)。
2、重点检查相关学院、实验中心实验室开放立项项目组织、学生参与及实验室配合情况;项目负责人开放项目计划落实、进度与具体指导情况;相关实验室开放实验记录情况。
二、检查要求及程序
1、各项目负责人要做好项目中期实施情况总结,认真填写《山东协和学院2015年实验室开放立项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2)。
2、相关学院、实验中心按照学校检查内容对本部门实验室开放项目进行检查,审核项目负责人提交的中期检查报告,填写审核意见。
3、在相关学院、实验中心检查的基础上,学校将组织有关人员对相关单位、每个项目进行集中检查,检查结果在全校通报。
三、提交材料和检查时间安排
1、项目负责人填写的《山东协和学院2015年实验室开放立项项目中心检查报告》一式两份,由相关学院、实验中心审核汇总后,于2015年10月15日前提交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电子版材料发送到40788560@qq.com邮箱。联系人:王盼,电话:15098840026。
2、学校集中检查时间安排在2015年10月20-30之间,具体内容包括:相关学院、实验中心负责人总体情况汇报、项目负责人汇报、学生座谈和实验室开放现场检查等内容。
山东协和学院
二○一五年十月六日 附件1:山东协和学院2015年实验室开放立项项目.doc 附件2:山东协和学院2015年实验室开放立项项目中期检查报告.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