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实验中心:
根据《山东协和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鲁协院资字[2013]2号附件4)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16年度实验室开放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实验室开放项目立项申报面向我校教师、实验技术和管理人员,项目申报首先由上述人员提出实验室开放项目立项建议书(附件1),经所在学院(实验中心)初审后汇总(附件2),提交学校评审。
2、学校对各部门推荐的建议项目进行审核,项目确定后,将正式立项下文公布。
3、正式立项的实验室开放项目,由项目负责人组织学生报名、填写山东协和学院大学生开放实验室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3)。
4、专项经费根据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划拨,由项目负责人统筹使用(项目经费主要用于购置实验材料、论文版面费、资料费、文印费等,鉴于项目跨年度执行,报销发票须开具2017年发票)。
5、项目实施周期为一年,项目经费在项目立项后下达,年终学校组织验收,优秀开放项目可以参加学校相应类别成果申报。
请各二级学院(实验中心)认真组织实验室开放项目立项初审工作,并于3月30日前以学院(实验中心)为单位将2016年度实验室开放立项建议书电子版发到11213093@qq.com,联系人:刘三亚 电话:15688612686
山东协和学院
2016年3月16日
附件1:山东协和学院实验室开放项目立项建议书.docx
附件2:山东协和学院2016年实验室开放立项建议项目汇总表.docx
附件3:山东协和学院大学生实验室开放项目立项申请书.docx
附件4:山东协和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docx |